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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10-1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年)》(信技领〔2018〕2号)、信阳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信人才[2018]4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豫政办〔2019〕50号)、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方案》(豫技领办﹝2019﹞8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补助标准

2019年度,全市共建设5个以内“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建设单位给予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技能大师所在单位。

2.技能大师应具备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且为获得 “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技术能手”、 “信阳市技术能手”等,或与之同等级的奖项,如“五一劳动奖章”、“中原大工匠”等;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大师;长期在一线技能岗位,为所在单位生产技术革新、工艺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培养高级工以上人员成效明显;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3.所在单位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政策,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和申报书。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书,按照附件格式填报。

2.论证报告。论证报告主要包括建设可行性报告,建设实施方案,设备购置清单,论证专家名单、职称等。

3.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带徒传技人数等。提供配套资金者须附承诺函原件。

4.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左侧胶装。

四、评审步骤

1.组织推荐。各县(区)统一组织申报,每个县(区)可推荐1名;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报。

2.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先期审查,确定参加评审单位名单。

3.组织评审。成立2019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分标准,对参评各单位进行严格评审打分,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拟通过名单。

4.公示确认。对拟通过单位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五、资金拨付和使用

(一)资金拨付。项目批准后,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4万元。建设单位在首批资金下达3个月内完成建设目标达50%以上的,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中期验收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验收后,拨付第二批补助资金。

(二)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实习实训设备的购置和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的配套建设。不得用于基建、装修及弥补工作经费等。

六、工作要求

1.申报时限。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将材料(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各两份,佐证材料一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409房间)。同时将《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电子文档报送至1790769797@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按期完成。建设单位自首批市财政资金拨付之日起6个月为一个周期,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建设或经验收评估达不到建设要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追缴市财政资金;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年内不再给予建设单位支持。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

联系电话:7676850

邮箱:1790769797@qq.com

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系电话:6699338

附件:2019年信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申报书.docx

 

2019年9月24日

转自: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